2023-03-03
安徽省學校安全條例(2022年11月18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目錄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 風險防控第三章 安全管理第四章 事故處理第五章 法律責任第六章 附 則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為了規範和加強學校安全工作,保障學生和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製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學校安全風險防控、安全管理、事故處理等活動。本條例所稱學校,包括幼兒園、普通中小學校、職業院校、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本條例所稱學校安全,包括學生(含幼兒園幼兒)和教職工人身財產安全、校舍和其他設施安全以及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等。第三條學校安全工作應當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以人為本、全麵防控,堅持政府負責、學校盡責、屬地管理、社會協同、綜合治理。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履行學校安全工作職責,將學校安全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所需經費按照規定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建立健全工作機製,統籌解決學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保障學校安全。鄉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