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貫徹落實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號)規定和要求,現就2021年桐城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麵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2021年桐城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招聘計劃(崗位)等信息於2021年12月31日起同時在安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rsj.anqing.gov.cn)、安慶人事考試培訓網(www.aqpta.com)、桐城師範高等專科學校(www.jxqzz.com)及相關媒體上統一發布。
在招聘計劃中安排部分招聘計劃,用於專項招聘“應屆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持有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22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曆,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後(含複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曆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曆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曆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35周歲以下”為“1985年12月31日(含)後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工作經曆要求,截止時間為2022年6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其在不同單位工作的時間可以累計計算。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製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於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報名和考試
因疫情原因筆試時間暫不確定,預計在2022年2月上旬發布,隨後另行公告,請及時關注。
考試采取公共科目的考試模式。公共科目包括《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考試類別為綜合管理類(A類)。
公共科目考試範圍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1年版)為準。上述兩門考試科目滿分均為150分。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個科目連續進行考試,中間不間斷。兩個科目題本為合訂本,考試開始前發放,各科答題卡分別發放。第一科考試時間截止後,收回第一科考試答題卡,第二科考試時間截止後,收回發放的所有考試資料。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成績最低控製合格分數線,筆試最低控製合格分數線為兩科筆試成績總分150分(含加分)。達到最低控製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資格複審環節。考生有一科成績低於60分(含加分)的,取消資格複審資格。遞補人員按此要求執行。
報考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具體時間、要求和筆試公告一同發布。“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複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複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製、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誌願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製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複印件(服務期須滿兩年及以上)。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桐城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官方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每門各增加2分。
五、資格複審
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資格複審由桐城師範高等專科學校負責進行。按照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照《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含加分)+《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含加分)確定,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有效崗位計劃數,按3:1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麵試的人員,並進行資格複審。最後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並確定為參加資格複審人選。
資格複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招聘所需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麵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麵試前依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複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學曆(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及複印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製2022年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其中,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本人關於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麵承諾等材料。
2.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2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製學曆教育的,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曆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2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麵證明、本人關於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麵承諾等材料。
3.屬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還須根據其身份,相應提供其檔案等相關材料所在單位證明,或服務基層項目相關證明材料,或退役大學生士兵相關證明材料(須提供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複印件、退役證明材料),以及本人關於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書麵承諾等材料。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幹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5.考生所學專業在教育部公布的專業(學科)指導目錄中未出現,且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為“XX類”或“一級學科”及類似情形的,可由培養單位提供該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大綱,並證明其相關性。
有相關工作經曆要求的,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有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無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單位出具的書麵證明材料(簽章);自主創業的提供營業執照等相關材料。需要累計時間的應出具多個單位的相關證明材料。
香港、澳門大學學曆須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國外學曆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曆認證書。
以上材料均需複印件。
資格複審合格的報考人員,按規定繳納麵試費用80元/人,領取麵試通知書。
六、麵試
1.麵試時間、地點:詳見麵試通知書。
2.麵試方式、內容:麵試采取說課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素質、綜合工作能力及潛能等。麵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3.麵試成績滿分100分。實際參加麵試人員數少於或等於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考生,麵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七、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筆試成績(含加分)的50%與麵試成績的50%合成確定。計算公式:(《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2÷1.5×0.5+麵試成績×0.5。筆試成績(含加分)、麵試成績均以百分製計算,計算時分別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小數點後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據有效招聘崗位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依次以麵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排序,得分高者優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遞補程序如遇成績並列情況按此規定執行)。
八、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結束後,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並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體檢及複檢費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桐城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麵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麵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麵的情況。
根據《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製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九、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桐城師範高等專科學校網站公示7天。
十、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桐城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按照規定將有關材料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曆、學位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於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製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製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2021年桐城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複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有關招聘政策及考務、體檢、考察等後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錄桐城師範高等專科學校網站查詢、查閱。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工作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政策谘詢電話:
0556-6130838(桐城師範高等專科學校)
考務谘詢電話:0556-5347150(市人事考試院)
監督舉報電話:0556- 6181992(桐城師範高等專科學校)
上述谘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於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2021年桐城師專公開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2021年桐城師範高等專科學校
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2月 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