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安徽省教育廳關於做好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施工作 加強學科和技能競賽項目管理的意見》(皖教秘高[2014]1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充分發揮學科和技能競賽及創新創業訓練在創新人才培養中的作用,提升大學生實踐創新能力,學校決定開展校級學科和技能競賽。具體要求如下: 一、 競賽的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由分管教學的副校長、教務處及各教學單位主要負責人等組成的學科與技能競賽組委會,組委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掛靠教務處。學科與技能競賽工作由組委會組織領導,辦公室協調;各教學單位及相關部門成立由部門負責人為組長的競賽領導小組,具體承辦各項競賽。 (二)組委會和辦公室職責:指導各類競賽的組織、命題、評審、獎勵等工作。負責審核全校年度學科與技能競賽經費的預算。辦公室負責各類學科與技能競賽的工作方案,組織開展學科競賽。負責審核競賽規程、確定競賽規模和時間;負責學科與技能競賽日常管理,審核競賽經費的使用;負責審核全校年度學科與技能競賽工作量補助及獎勵工作;負責各競賽結果的公布及相關資料的存檔。 (三)各教學單位及相關部門職責:負責競賽培訓方案的製訂,競賽內容的宣傳發動和組織報名;落實指導教師、遴選參賽選手及組隊,開設相關專題講座或選修課;根據培訓方案,在競賽輔導及競賽期間,協調競賽與正常教學之間的關係;負責本部門相關競賽經費預算及日常開支的審核。 二、競賽時間 原則上每年11月份定為競賽月,所有學科和技能競賽在每年11月底前完成。各係可根據專業教學實際,也可將競賽安排其他月份完成並報教務處備案。 三、 競賽項目類別 學科和技能競賽必須與學科專業教學關係緊密,各係可參照《安徽省大學生學科和技能競賽管理辦法》中所列分類,結合本係專業或部門實際,確定競賽項目;各係須每年進行兩個項目以上的常設性競賽。 四、參賽範圍及成績管理 競賽項目一般以本專業的各級別在校生為對象,其他專業學生可根據自身學習實際申請參加。從2018級在校生開始,所有學生必須在畢業前至少參加一次學科競賽,至少參加一次體育類競賽或會一門體育技能,至少參加一次第二課堂活動。學生競賽成績計入第二課堂成績單。競賽成績將作為學生評先評優的考核指標。校級競賽獲優者方可參加校級以上的競賽項目。各競賽組織部門根據參賽總人數按照一定比例定獎勵等次,對獲獎學生頒發證書,均不允許頒發獎金。 五、2018年度競賽安排 根據教學實際2018年競賽活動月安排在12月份,請各係和相關部門根據教學實際確定競賽項目,製定競賽方案,於12月7日前將競賽方案及學科與技能競賽項目匯總表報教務處。後附技能競賽匯總表格。 教務處 2018年11月29日 https://sub.jxqzz.com/jwc/upload_files/article/52/16_1543546084_164581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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