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係:
請盡快統計好2018-2019學年度第二學期補考學生名單及科目,將各科目的試卷印數、考試時間、地點及監考教師盡快作出安排,並將安排表電子稿於9月12日下午5:00前發至教務處郵箱,以備審查。補考試卷由各係在題庫中抽取。(考查科目由教研室組織安排補考),補考結束請做好試卷裝訂和統分工作。
建議補考完成時間:文科科目9月16日—20日;教育科目9月24日—30日;英語科目10月8日—12日;理科科目10月14日—10月19日;藝術科目10月21日—26日(也可安排在雙休日補考)。
考試要求:
1、補考學生需攜帶身份證、學生證或補考證方能準予考試。
2、監考教師嚴肅考場紀律,維護考場秩序。
3、考查科目也在以上時間段完成考試。
4、輔導員(班主任)及時通知學生補考時間和地點。
5、做好試卷裝訂和成績上傳工作,以備教務處核查。
教務處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