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20年度省高校科學研究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人:教務處  發布時間:2020-09-30   瀏覽次數:591

各係、處室: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於開展2020年度高校科學研究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0】72號)要求,結合《安徽省教育廳關於2016-2018年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8號)及《安徽省教育廳關於2016-2018年高校自然科學研究項目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7號)精神,經學校研究決定,自即日起開始項目申報工作,請各係、處室按文件要求,積極組織申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和推薦數

1、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項目分為重大項目、重點項目,學校資助經費分別為5萬、2萬。2020年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項目我校可推薦重大項目1項,重點項目4項。

2、2020年高校自然科學研究重點項目學校資助經費為6萬,我校可推薦重點項目3項。

二、項目要求

(一)人文社會科學項目

項目應聚焦國家和安徽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理論和實施實踐問題,瞄準前言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圍繞深入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係研究、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弘揚安徽精神、推進基礎地的引領作用,注重吸收有關黨委、政府部門和科研單位的意見,強化應用對策研究;圍繞經濟、政治、文化與社會建設,深化科技體製改革,加快“一帶一路”建設,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促進長三角區域一體化高質量發展,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1. 自然科學項目

    項目應緊密圍繞國家和我省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全麵推進“四個一”創新主平台建設,進一步加強基礎研究,強化應用基礎研究,著力實現前瞻性基礎研究、引領性原創成果和關鍵性技術重大突破,全麵提升創新能力;圍繞推動五大發展行動計劃,高質量推進製造省建設,加強安徽國家戰略新興產業集群和重大戰略新興領域的科研攻關,著力加快數字經濟、農業農村經濟、網絡按安全、綠色技術、中醫藥傳承、食品安全等方麵關鍵技術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三)申報人文社會科學項目應避免與已立項的省規劃辦項目和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和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重複;申報自然科學研究項目應避免與已立項的省科技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省高校自然科學研究項目重複。項目申請人及項目組成員對申報項目要有一定的研究基礎,有相關研究成果和資料準備,有完成研究工作必須具備的其他條件。

    三、申報人及成員要求

    1、目前凡有在研國家部委、教育廳各類科研項目(不含教研項目)的主持人不可以作為主持人申報項目,但可以作為項目組成員最多參與2個項目。被撤項的項目主持人兩年內不得申報。

    2、項目申報人必須是在崗教學科研人員。重大項目申報人應具有高級職稱,重點項目申報人應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其中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申請人要申報自然科學研究重點項目,須有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同行專家推薦。推薦時,請認真負責地介紹申請人及其項目組成員的業務基礎、研究能力、科研態度及研究條件等。項目成員不能做推薦人。

    3、項目申報人所報項目應與其專業一致。項目組成員也應與項目的專業方向一致。如果確實需要非專業人員參與項目研究,參加人員也要與項目研究方向有一定的關聯,且一定要有與項目方向關聯的研究成果(提供材料),其排名放在前5名之後。如發現非專業人員排在前5名,或有3個以上非專業人員參與項目研究,均視為形式上不合格。根據我校教師專業分布實際情況,申報人和項目組成員的專業按文科類、理科類和藝體類來進行分類。凡在大類的均視為同專業,否則視為非專業。同專業的項目排名不受限製。

    4、項目組確實需要校外科研人員參與項目研究的,其排名放在前5名之後。項目組成員總數不要超過10人。

    5、申請者主持申請省教育廳項目不得超過1項,項目參與人最多隻能同時參與兩個項目(含本人申報的項目),經形式審查超過2項者取消申報資格。

    6、項目申報人要征得項目組所有成員的同意,並讓其親筆簽名(不允許代簽);申報人和項目組成員均要簽訂《桐城師專科學研究項目承諾書》。

    四、材料要求

    1、要嚴格按照申報書要求填寫,申報書正文中不得出現主持人和課題組成員的任何信息,否則視為形式上不合格,不予參與評審。

    2、項目研究方向要正確,內容充實,擬突破的重點難點明確,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學可行。研究時間從立項通知印發之日算起,重大項目研究周期為3年,重點項目研究周期為2年。研究成果一定要明確,可以為專著(正規出版社正式出版)、係列研究論文(公開發表4篇以上與項目研究內容一致的論文,其中人文社科重大項目、自然科學研究重點項目至少1篇發表於中文核心期刊或省教育廳所規定的二類及以上期刊)、研究報告須提供市級以上部門的采納報告等。

    3、經費編製一定要合理。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於開展2020年度高校科學研究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0】72號)要求,結合《安徽省教育廳關於2016-2018年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8號)及《安徽省教育廳關於2016-2018年高校自然科學研究項目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皖教科秘【2015】47號)精神,請按所申請項目經費資助額度認真填寫“經費預算表”。“經費預算表”將作為項目報銷的主要依據。

    4、由於自然科學研究項目查新需要花費一定的費用,為避免浪費,決定這次申報自然科學研究項目的暫時不要提交查新報告。在學校評審結果出來後,再對擬向教育廳推薦的項目進行查新工作,到時如果發現推薦項目查新有問題,項目申報人負主要責任,取消其2020年省自然科學研究項目申報資格。空缺的推薦名額由候補項目補充(必須通過查新)。

    5、項目申報人應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果發現申報材料弄虛作假,則按學術不端行為處理,不僅取消此次評審資格,而且3年內不準參加各級各類科研項目評審。

    五、材料上交安排

    1、10月18日上午11點前請所有項目申報者將申報書(用A4紙打印,一份)交到所屬係或處室。各係、處室主要負責人要加強對項目材料的初審工作,並且對申報書的基本材料進行核實(尤其是對申報人資格、項目組成員組成、研究基礎、經費安排等方麵的形式進行審查),並在申報項目匯總表紙質稿上簽字,加蓋公章。

    2、各係、處室務必於10月18日下午5點前將申報書(一份)、申報項目匯總表(一份)交給教務處王光利老師(不接受個人遞交材料),同時將電子稿集中打包發送至[email protected]。逾期不予受理。

    3、教務處將於10月19日上午對所有申報材料進行形式上審查,如發現形式審查不合格的,將於10月19日下午4點前通知到各係、處室,由各係、處室通知申報人。凡形式審查不合格的,不能參與本次評審。

                                   

       桐城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教務處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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