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20-2021學年度第二學期期末考試的通知
發布人:教務處  發布時間:2021-06-15   瀏覽次數:341

各係、部

根據學校教學工作安排,2020-2021學年第學期期末考試將於20216旬全麵開始,629上午結束。為保證考試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各係成立以係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全麵負責期末考試及閱卷工作,做到分工明確、工作到位,注重過程和細節管理。

二、考風考紀教育

考試前組織師生認真學習《桐城師範高等科學校教學事故定及處理暫行辦法》 《桐城師範高等科學校考試管理規定 《桐城師範高等科學校質量管理監控工作規程 《桐城師範高等科學校學生違紀處分管理規定》等有關學校文件。利用主題班會等形式、多渠道宣傳考風考紀,形成“誠信考試光榮、違紀作弊羞恥”的良好考試氛圍。

三、考試安排

1、623日前完成技能考核,各係自行安排技能考核時間,並於616日前將技能考核安排表電子稿發到教務處郵箱。無技能考核班級正常上課。
  2、624日前完成所有授課課程,請各係提醒教師安排好教學進度,確保完成教學計劃。

3、考查課、開卷考試科目請於624日前各係自行安排考試。

4、集中考試時間為2021年624日開始,29上午結束,由教務處統一安排。

四、試卷要求

依據《桐城師範高等科學校關於考試出卷、製卷、閱卷及試卷裝訂工作規定 文件要求落實出卷、閱卷及試卷裝訂事宜。

1、按照師範類專業認證的要求出卷。出卷要求體現課程目標的達成度和課程體係的合理性,出卷時注意題型、題量、時長。語文科目考試時長2小時,其它學科1.5小時。

2、加強試卷審核環節。試卷交到係部後,由課程組組長及教研室主任分別審核簽字,再由係部於624日前統一提交教務處郵箱審核(提交附件1紙質稿)

3、630-74日各係安排集體閱卷,並認真撰寫試卷分析,以備核查。

五、監考要求

1、考試工作是教學管理的重要環節,是教學質量管理與評價的重要內容。請各係安排責任心強、工作認真負責的教師參加監考,促進考風考紀建設,保證考試公平公正。

2、監考教師由各係、部根據教務處分配的監考名額,按照規定的格式要求於616日前將監考人員名單報到教務處。各係監考教師名額分配如下:

 

係部

監考教師名額

機動人員

備注

思政部

7

1人

 

小學教育係

30

1人

 

學前教育係

15

1人

 

藝術與設計係

42

1人

 

商貿與電子信息係

25

1人

 

旅遊與公共管理係

25

1人

 

 

     

 

                                                教務處

                                           202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