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8
tcszcg(2021)008號受采購單位委托,以詢價方式確定學生宿舍搬遷項目的供應商。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一、詢價須知1、被詢價的供應商必須是有能力提供本項目所需服務的法人或組織,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全部要求,並同時符合本詢價函“三、商務要求”。2、對本項目感興趣的供應商,請在2021年6月3日16時20分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書麵報價。3、供應商如對本詢價函報價,即表示認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4、在符合采購需求和服務相等的前提下,以最低報價的供應商作為成交供應商。該供應商的報價即為成交的合同價。二、采購服務需求:詳見附件。三、商務要求1、供應商資格要求:(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3)供應商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4)投標人須具備有效期內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提供證書複印件;(5)投標人應具備相關搬遷業績(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合同複印件);(6)不接受聯合體投標;(7)近一年內,在我校招標采購活動中,未能很好履行合同約定條款,給學校造成不良影響的投標商,謝絕參加投標。2、報價要